根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 〔2017〕14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杭州市萧山区停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该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对强制检定工作如何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结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该区共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47270(台)件,转呈区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706(台)件,共计减免各类强制检定费用450万元,实现政策红利再释放。 董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