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蔚晓贤
4月25日,诸城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电鱼的通告》,通告中称,近期该市主要河道水域电鱼举报多发频发,电鱼行为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非法使用地笼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诸城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发布通告。
通告要求主动上缴电鱼器具、地笼等违法违规捕捞网具。凡从事相关捕捞活动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停止作业,并限4月30日前将电拖网、电鱼杆、类逆变器等电鱼相关器具和地笼等网具上缴至市农业农村局或当地派出所。逾期不上缴或继续实施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视为情节严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近期,诸城市农业农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打击电鱼活动行动小组,在电鱼、毒鱼举报多发频发的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开展综合执法巡查,依法严厉查处电鱼、 毒鱼等违法行为。违法电鱼、毒鱼,一经查获,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规定,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渔具、船只,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阻挠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